春光海南特產公司 負責人:嚴總 親自(收)
嚴總,您好。
鋪貨時間:2015年12月13日,
鋪貨地點:海口市 興丹路 14號 1樓《春光海南特產》
2015年12月13日 那天,我帶了點貨(沉香),到了海口市 興丹路 14號 1樓《春光海南特產》店鋪,
給店鋪鋪了點貨,并且跟店主談好了賣完結算,
當時店主說自己的店鋪客流多,讓我多給他留點貨,我答應了。
過了一段時間,我去一看,店鋪沒了,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。
于是我就把本子拿出來,給他撥了電話。
本子上有店主的簽名:張國平,也有他的電話:182-8977-1919
他在電話里問了緣由之后,就跟我說現在開車,不方便電話,就給掛了。
過了1個星期后,我又給他打電話,
他說他的春光海南特產店鋪已經搬到海甸島了,我問他詳細地址,他不說,我再問他目前貨賣出去多少,他說回去清點一下,然后給我打電話。
又過了2個星期,他根本沒有打電話給我,于是我又給他打電話,結果他干脆說在外地,店鋪里根本沒人,說好端午節過后回海口。
后來過了端午節給他打電話,他干脆不接。
現在都快中秋節了,我又給他打電話,他現在根本不接我的電話。
看來他是要耍賴了。
真是什么人都有啊。
我鋪的貨不多,195元,可是不知道為什么,被人耍著玩的感覺,被人欺負的感覺,有點郁悶。
嚴總,事情就是這事情。
剛才我給你們公司的座機打電話,一個小妹在電話里說,這是跟春光沒關系,不要讓我再煩他。
嚴總,如果他店鋪的招牌不是你們公司的,自然跟你們公司沒有關系。
但是,既然他掛了你們公司的招牌,那么這事情肯定是跟你們有關系的。至少我是這樣認為。
如果他耍賴不給錢,就得你們給。不多,195塊錢。
假如嚴總你也要跟他一樣耍賴,跟電話里的小妹的態度一致,
那好,我就會在互聯網上到處發文章,到處發帖子,就說海南春光特產耍賴不給錢。文章一直發,并會堅持20-30年不間斷的發文章。
另外,我也會考慮叫來記者和南國海南特產公司的人。然后跟你們打官司,讓記者們報道。
我光腳不怕穿鞋的。195元對我來說是半個月的房租了。
嚴總,我現在跟你們好話說盡,請你們盡快給解決。我的時間不多了。
總之,你們公司名下的店鋪這樣耍無賴,賴賬,那么你們公司總部要負一定的責任。
195元對我來說是半個月的房租,可對你們來說可能是不夠喝杯茶的錢。這事情,該怎么給我解決,嚴總看著辦吧。希望嚴總是心懷天下的大商人。而非跟張國平等人一般的目光短淺的無賴小人。
至此!
等待嚴總的親手回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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